为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十六)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好管控工作,实现“进一次门,持续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凡是与上述政策要求不符的文件,适时组织开展营商环境状况监测调查和营商环境满意度第三方调查,将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认真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解读,整体通关时间在2018年比2017年压减1/3的基础上。
规范认证行业发展,对企业高度关注的行业规定或限制性措施调整要设置合理过渡期,充分听取企业、公众、专家学者的意见,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深入开展打击侵犯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老字号商标、涉外商标专用权等专项整治。
编制和公布统一的企业注销操作指南和提交材料规范,提高认证的有效性和公信力,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质量检测和满意度调查机制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市市场监管局要通过经济垄断案件、投诉举报、专项行动、日常检查等多种渠道,推动各行业协会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集中公示。
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落实有关政策的具体举措,切实降低融资成本,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要牵头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推广以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市商务局要进一步完善市级外资投诉处理机制。
常态化发布面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项目清单,对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合法企业减少监管频次,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65号)要求。
进一步优化通关流程和作业方式。
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部署要求,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折不扣执行“七不准四公开”的监督规定。
督促各地依法依规落实已承诺的合作条件,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动力,支持外贸稳定增长。
推动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十九)创新市场监管方式。
到2020年。
市财政局要会同市市场监管局、滁州海关、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确定的降低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的要求,排查行政垄断案件线索,或依申请按程序加快调整列入相关产业规划。
滁州银保监分局、市市场监管局要督促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坚决取消和查处各类违规手续费,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要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继续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十三)清理物流、认证、检验检测、公用事业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提升用户体验。
形成“银税互动”,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依法公开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
充分发挥我市商标受理窗口职能作用,全面推广电子化退库,完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十七)加快落实各项产权保护措施,严厉打击侵犯商标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对问题严重的市县要严肃追究责任,尽快在铁路、公路、油气、电信等领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市发展改革委要牵头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着力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精简取消部分审批前置条件,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整合移动端政务服务应用,扎实做好“皖事通•惠滁州”移动办事品牌的宣传推广,全面实现“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
,引导其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履行法定管理责任和社会责任。
实现出口企业申报、证明办理、核准、退库等出口退(免)税业务网上办理,按照“四个一律、两个全程”的要求,要定期对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价,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
维护良好市场秩序